
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通报,1月3日,三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,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。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施行以来,湛江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。

经调查,1月3日凌晨3时许,李某、吴某、彭某途经湛江市霞山区某路段时,持械追打他人,造成受害人轻微伤,涉嫌寻衅滋事。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区分局迅速行动,于案发当天21时许将三名嫌疑人全部抓获。目前,三人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。
湛江公安公布的视频显示,被抓后,彭某表示:“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。”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进行了调整,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,明确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、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,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,可以执行行政拘留。
警方表示,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,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,既彰显法律威严,也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,警示未成年人敬畏法律、严守规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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